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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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识产权律师网)

发文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  号:温政办(2008)68号发布日期:2008-5-14执行日期:2008-5-1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温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温州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提高核心竞争实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04)1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目标,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为核心,以加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优化制度资源、发挥市场作用、促进诚信竞争、增强核心竞争力、提升对外开放形象,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为温州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不竭的动力。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构建完善、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积极引导、鼓励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着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执法协作机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促进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近两年的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全市专利申请量增速高于GDP增速,发明专利、职务专利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例明显增加。注册商标新增1万件,中国驰名商标数量新增10件以上。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种作品著作权的申请登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  2.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显著增强。大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培植20项以上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深化企业知识产权(专利)示范工作,新增40家以上对全市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以及专利创造、利用、保护和管理有影响力的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企业。  3.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体系得到进一步加强。健全市、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每年安排知识产权发展专项经费;80%以上规模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并落实专(兼)职人员和相应工作经费;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深化对县(市、区)的专利行政执法委托试点工作,并在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建立公安联络室;专利、商标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5%以上。  4.知识产权的信息支撑和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建立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重点行业专利预警机制。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提高中介机构国际化服务水平,积极培育专利代理、评估、咨询、诉讼等专利服务产业。引导成立温州市知识产权促进会。  5.知识产权的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将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列入各级人才培训计划,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培训不低于5000人次/年;建立企业专利工作者制度,年培养企业专利专业人才300人/年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健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健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事务的协调管理体系,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能力。  2.加强全市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强化职能,充实力量,加强市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县级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要求建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和工作经费;设立公安部门驻知识产权(专利)管理部门工作联络室。  3.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重点行业、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包括各种科技创新平台)的知识产权管理网络;大力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养专门管理人才,落实相应工作经费,加快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体系。  1.逐步建立完善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要把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作为创新型城市的基础设施来建设,逐步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实施、转化和信息共享网络,为知识产权的实施、转化、预警提供信息服务平台,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2.加强中介机构的规范和引导。加强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引导中介机构拓展服务范围,深化服务内容,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尽快适应国际化进程。鼓励引进国内外中介服务的知名机构,大力发展代理、评估、交易、咨询、诉讼等知识产权服务产业。  3.引导成立温州市知识产权促进会。积极发挥协会自律组织作用和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桥梁作用,发挥协会在对外宣传和处理涉外纠纷中的特殊作用。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向纵深发展。继续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中之重,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重复性、群体性侵权行为,重点加强对重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外知名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并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我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2.加强知识产权的联合执法。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业务联系,做好行政和司法保护的衔接,做到重大案情及时通报、刑事案件及时移送;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委托执法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温州海关要加大查验力度,严防侵权货物出入境;经贸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展交会、贸洽会等集中商贸活动和各类市场中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督和检查。通过理顺关系,加强协作,增强政府各部门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要加强执法部门之间,市、县(市、区)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断提高跨地区、跨部门保护知识产权的效能。  3.切实增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完善涉外知识产权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做好涉外企业知识产权状况调查和分析,逐步建立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防范工作体系。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在人才、信息、资金等方面对我市企业的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行动予以援助。  4.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重点特色行业的专利预警机制试点,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预警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督作用,每年在新闻媒体上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进一步发挥市知识产权投诉中心作用,提高行政执法的效率。  (四)营造自主知识产权形成和转化环境。  1.加强知识产权政策法制环境建设。积极研究、制定和完善在科技、经贸、教育等领域鼓励发明创造、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将知识产权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框架,加强宏观指导,强化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导向作用,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科技、文化、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2.建立考核评价和奖励激励机制。将知识产权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对相关单位科技进步、经营管理水平考核和名牌产品、知名商标认定评价依据; 科技、经济、人事等相关部门在重大项目立项、验收,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中,增加知识产权评价指标;继续开展重大发明奖的评选,认真落实对发明人的奖励。  3.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激励制度。进一步优化专利资助激励政策,积极鼓励申请国内外专利,重点向技术含量高的发明专利、涉外专利以及单位职务发明倾斜,优化专利结构;培育扶持一批驰名(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引导企业进行品牌经营;鼓励以计算机软件为主的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加快版权事业发展。  4.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及县(市、区),申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园区、县。继续推进市、县两级企业知识产权(专利)示范工作。大力推进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专利战略、标准战略、品牌战略和人才战略有机结合,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核心竞争力。继政府工作部门实现软件正版化后,积极开展企业使用软件正版化试点工作。加强项目管理的知识产权政策引导,鼓励、引导和支持重大、关键技术项目的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努力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5.搭建市场转化交易平台,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制定出台专利技术产业化资助政策,大力推进专利技术转化和实施。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市场转化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科技经费资助为引导、以金融信贷为支撑、以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专利技术实施投资体系。  (五)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抓好“3.15世界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和“普法宣传周”等重要活动,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科普载体,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推进知识产权宣传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科研院所,全面增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2.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层面。坚持普及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学校教育和在职教育相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参加不同层面的知识产权培训、论坛、讲座,将知识产权列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考试、青少年创新大赛、工程技术人员再教育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运用能力。本地高校、党校、行政学院等,要积极启动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和各类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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