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识产权律师,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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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困扰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有效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境况,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问题。

一、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融资困难的现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融资途径不畅通

从内源融资来看,我国中小企业的现状不尽人意,一是中小企业分配中留利不足,自我积累意识差。二是现行税制使中小企业没有税负优势。三是折旧费过低,无法满足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需要。四是自有资金来源有限,资金难以支持企业的快速发展。从外源融资来看,中小企业可以选择银行贷款、资本市场公开融资和私募融资等三种渠道,但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渠道方面并不畅通。

(二)融资结构不合理

主要表现在:(1)我国的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依靠自身积累、严重依赖内源融资,外源融资比重小。单一的融资结构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并且在外源性融资中,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表现为银行借款;(2)在以银行借款为主渠道的融资方面,借款的形式一般以抵押或担保贷款为主;(3)在借款期限方面,中小企业一般只能借到短期贷款,若以固定资产投资进行科技开发为目的申请长期贷款,则常常被银行拒之门外。

(三)融资成本较高

企业的融资成本包括利息支出和相关筹资费用。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中小企业在借款方面不仅与优惠利率无缘,而且还要支付比大中型企业借款更多的浮动利息。同时,由于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多采取抵押或担保方式,不仅手续繁杂,而且为寻求担保或抵押等,中小企业还要付出诸如担保费、抵押资产评估等相关费用。正规融资渠道的狭窄和阻塞使许多中小企业为求发展不得不从民间高利借贷。所有这些都使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别来自于企业本身、银行与政府三个方面。

(一)企业信用等级低,融资意识淡薄

中小企业自身信用等级低,这是其普遍存在的现象。中小企业自身规模有限、资金缺乏、信用水平低、没有完整的企业规划、倒闭率高、贷款偿还违约率高。中小企业一般是由具有血缘关系的人共同创立,大多实行家族式管理,产权结构不明晰,企业经营效率不高,开拓新的市场难,不能有效地避免市场风险,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偿债能力,造成了其履约能力的下降。银行的首要目标是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然而中小企业的高倒闭率和高违约率使得银行难以遵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则,导致银行不愿放贷。

同时,中小企业对金融系统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嗅觉不灵敏,主动出击意识不强,而且缺乏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对金融市场和融资工具生疏和不懂得树立和宣传自身金融形象,从而束缚自身开拓融资渠道的可能性。

(二)金融体系不完善,银企信息不对称

1. 缺乏市场化的利率调节机制,损害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积极性。从国外的情况来看,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平均利率,一般都要高于市场的平均利率水平。美国的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利率就比对大企业的贷款利率水平高出1~1.5个百分点左右。但是中国中央银行目前对利率和收费的规定是固定的,自由浮动的范围十分有限,这种机制不利于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贷款。限制金融机构对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收费会挫伤金融机构调查和收集中小企业信息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2.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完善,中小企业寻求担保困难。我国从1999年才开始进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工作试点,存在着担保机构不多,担保资金不充足,担保手续繁杂等诸多问题。而且,许多担保机构实行会员制,中小企业需要交纳一定的押金才能成为会员,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增加了担保的难度。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银行则在中小企业的担保贷款问题上又比较谨慎。同时,银行对抵押物的要求十分严格,目前国内银行一般偏好于房地产等不动产的抵押。而中小企业大多受经营规模所限,固定资产较少,土地房屋等抵押物不足,一般很难提供合乎银行标准的抵押品。

3.银企信息不对称和银行的不利选择。许多中小企业为实现融资目的,往往会想尽一切办法,甚至不惜弄虚作假。这不仅会产生有损银行与投资者利益的道德风险,亦会进一步损毁企业自身的社会公信度。因此,银行要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只有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以提高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质量,否则银行的贷款违约率将会很高。同时,由于中小企业对资本和债务需求的规模较小,金融机构为规避自身的经营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只有选择不向中小企业贷款。

(三)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政策不配套

政府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美国、日本、西班牙等国家都设有专门的政府部门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帮助。在我国,长期以来,政府在资金、税收、市场开发、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一直给予国有大中型企业特殊的扶持,造成了中小企业市场竞争环境的不确定和竞争条件的不平等。同时,由于政策原因导致我国中小企业基本无法进行直接融资。深沪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这使处于成长期的效益好但规模较小的企业难以进入证券市场。同时债券市场上,受到“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约束,中小企业也很难以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因此直接融资渠道基本没有。

我国2003年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虽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为广大中小企业的发展、融资提供了保护和支持。但是该法在内容上相当原则,缺乏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措施,也缺少相应的配套法规和制度,最终导致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很多都没有落到实处。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中小企业要注重改善自身融资环境。中小企业要想真正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首先就要过信用关,要以信取资。中小企业必须加大自身信用制度的建设,规范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信用意识,这是解决融资困难的根本所在。

二是中小企业应拓宽融资渠道。要跳出单纯依赖银行间接融资的误区,在充分发挥银行间接融资的同时,要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结合。笔者认为,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途径,例如设立中小企业互助基金,由会员企业出资建立,会员只需交纳一定会费,就可申请到数倍于会费的贷款额。另外,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私募融资的方式解决融资问题,私募融资包括企业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增加资本金,也包括企业以拟投资的项目为载体。

(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金融体系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应继续拓宽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创造公平的融资环境。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已通过指导意见的方式,鼓励各商业银行采取各种贷款品种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也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有些国有商业银行已开始对中小企业积极经营小额贷款业务,今后,还有可能成立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社区银行,以具体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是放松市场管制,逐步推动利率市场化。从目前放宽对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的限制,过渡到最终由商业银行自主决定贷款利率水平,并允许对其所提供的便利服务收取合理的费用,以此来促进商业银行按效益与风险原则,不断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实现资源配置的合理与优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三是建立和健全对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担保体系。建立中小企业评级制度,以信用等级作为判断贷款信用可信度的标准,并把企业的信用信息提供给银行等机构,这是赢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信任并获得项目资金筹措的一种有效手段。同时必须建立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应构建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包括政府性担保机构、民营商业性担保结构和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

四是完善资本市场结构,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推出针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新市场,适当降低新市场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的门槛。

(三)加大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力度

中小企业融资具有其特殊性,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立法机关和政府都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特殊的支持,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组织支持、法律保证系统、财政支持系统,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财政援助与税收优惠是世界各国政府为扶持和保护中小企业的普遍作法。

近年来,许多地方政府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制定了一些扶持政策,值得借鉴。例如四川省政府在2007年8月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意见》,鼓励金融机构试办循环贷款、动产质押、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设备按揭贷款、创新贷款、未来收益权质押贷款;积极推广房产和商铺抵押贷款、按揭贷款、努力开发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质押贷款、联保贷款,以满足个体经营者和私营企业主的融资需求;明确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向社会融资,改变过分依赖银行资金的格局;国家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3年营业税的政策。

又如,福建省政府近期出台了《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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