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执行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中良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
法定代表人:马芳,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张倍利,上海市诚至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汤海南,男,1978年10月7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普陀区。
本院认为,经过调查被执行人汤海南暂无财产可供本案执行。2020年8月14日,本院在告知申请执行人案件的执行情况后,申请执行人亦无其他财产线索可提供,且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予以确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叶平
审判员黄旻若
审判员唐毅
法官助理张露
书记员周婷婷
2020-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