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仙迪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千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2020年4月21日真实案例324字数 224阅读模式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通知书 (2019)粤05执1749号 申请人执行人:深圳市仙迪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深圳市仙迪化妆品有限公司,2019年9月24日变更登记),住所地深圳市宝安区。 法定代表人:杨增松。 委托诉讼代理人:喻新星、柯尧,广东君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汕头市千雅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住所地汕头市潮阳区。 法定代表人:马乐海。 (广州知识产权律师提示:本文来自于网络,如有异议请联系我们删除) 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2020-03-09 点赞 登录收藏 https://www.ilawye.com/10157.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